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應用申請程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2
- 資料點閱次數:8900
1. 詳閱本監檔案應用申請相關規定:
欲申請應用本監檔案者,請先詳閱本監檔案開放應用須知(pdf檔案)及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pdf檔案)等規定。
2. 查詢檔案目錄:
請先至「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NEAR)」,使用關鍵字”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查詢資料,記下欲申請應用之檔號。
3. 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監檔案者,應填具「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應用申請書(odt檔案)」,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
(2). 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意定代理,並應提出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應敘明其關係。
(3). 申請項目。
(4). 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
(5). 檔號。
(6). 申請目的。
(7). 申請日期。
(8). 申請使用檔案原件之事由。
*檔案應用申請書可自本監網站下載或親至本監單一服務窗口索取。
4. 申請書之送達方式:
請將填妥之申請書郵寄至本監(地址:83101高雄市大寮區仁德新村一號)或親送至單一服務窗口。
5. 檔案應用申請審核通知:
自受理日起(有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30日內,本監會將審核結果以書面(審核通知書)通知申請人。
6. 應用檔案應備妥之文件:
申請檔案應用核准後,應備妥審核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
7. 繳交費用:
應用本監檔案須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pdf檔案)」繳交費用,並由本監開立收據交申請人。
※本監開放檔案應用處所及時間:
本監『檔案應用閱覽處』位於行政大樓二樓檔案辦公室(地址:83101高雄市大寮區仁德新村一號,服務電話:(07)7882548轉240)。開放應用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附件下載
- 高雄監獄提供應用的檔案類型.jpg97 KB 108-09-18 下載次數:137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pdf509 KB 108-01-18 下載次數:253
-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pdf116 KB 108-01-18 下載次數:222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應用申請書.odt13 KB 108-01-18 下載次數:618
- 檔案應用申請書(填寫範例參考).pdf130 KB 108-01-18 下載次數:269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圖.pdf115 KB 108-01-18 下載次數: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