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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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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追蹤輔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03
  • 資料點閱次數:5593

(一)期滿出監者 本監於受刑人期滿出監前一個月,經個案同意由更生保護分會保護者,將資料交由各更生保護分會持續追蹤,經其篩選後認為係高危險再犯危險者,應與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聯繫,共同研議進行後續追蹤輔導或轉介事宜。另個案不同意由更生保護分會保護者,直接將相關資料交由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進行後續追蹤事宜。 (二)假釋出監者 本監於獲知受刑人即將假釋出監,將資料交由各檢察署觀護人室展開社區監督、輔導,經其篩選認為係高再犯危險者,與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聯繫,共同研議進行後續追蹤輔導或轉介事宜。 (三)高再犯危險者 期滿或假釋出監而具高再犯危險者除交由更生保護分會、觀護人室外,並直接將相關資料交由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進行後續追蹤輔導及轉介醫療、社政、警察、教育等機構與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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