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本監於1月31日(週一,除夕)、2月3日(週四,大年初三)及2月6日(週日,大年初六)等3日上午辦理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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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111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期間,本監於1月31日(週一,除夕)、2月3日(週四,大年初三)及2月6日(週日,大年初六)等3日上午辦理接見。
依據:法務部矯正署110年12月16日法矯署安字第11004006750號函。
公告事項:
- 農曆春節期間,辦理接見時間為上午8時至11時。
- 春節假期接見人潮眾多,請民眾確實配合全程配戴口罩、禁止飲食、實聯制登記及量測體溫等防疫管控措施。